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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陕西省社会人才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pmo6e29c2 | 发布时间: 2018-08-01 | 363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18年初级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18年度我省社会人才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档案在省人才中心代理并在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通信类、计算机类专业除外);档案在市级及以下人才中心代理,如确需委托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为评审职称,需经档案所在市级人社(职改)部门委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评审条件

(一)业务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在具有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学历资历条件(以下学历是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

1.本科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工程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工程类专业中专学历,聘任技术员4年以上,或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非工程类专业专科学历,聘任技术员5年以上,或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三)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A4纸正反面打印;

(二)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三)委托函原件及复印件1份(档案在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人员不需出具);

(四)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 身份证复印件1份,技术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技术员职称的人员不提供);

(五)劳动合同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继续教育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在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jxjy.xidian.edu.cn/)打印成绩单;

(七)申报人的专业获奖证书或能体现个人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申报人参加工作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九)申报人两寸近期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3张(评审表贴1张,另交2张)。

请将上述材料复印件(三)至(八)项按顺序装订成册,工作单位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审资格。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址、费用

报送时间:201894日—1019日(工作日受理)。

报送地址:省人才中心二楼业务大厅(翠华路与雁南三路交叉口东南角)。


                   陕西省社会人才职称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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